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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建投建工集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会议宣贯建投集团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(试行)》

来源: 时间:2020-06-08 09:09:04 [ 打印 ] [ 关闭 ]

 

 

 
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,规范经营投资行为,筑牢风险防控“防火墙”,6月2日,山西建投建工集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(扩大)会议,集体学习《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这既是贯彻落实建投集团有关学习要求的重要部署,也是集团公司完善国有资产监管、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开展的重要学习安排。此次会议特别邀请建投集团副总会计师、审计部部长尹永旭就《办法》进行专题解读。集团公司领导、总法律顾问、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;各单位领导班子、部门科室负责人、项目经理分别在主会场和各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,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倪华光主持会议。
 

会上,尹永旭简要介绍了《办法》出台的背景、过程以及实施的重大意义,并从责任追究的范围、责任认定、责任追究处理方式等多方面逐条作了梳理,对《办法》全文作了全面解析。

倪华光强调,《办法》对于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经营投资和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指导作用,要以此次学习会议为契机,进一步学懂弄通实施办法,在经营管理中规范科学地履职尽责,推动企业发展提质增效。

一要严把“法规关”,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。通过抓实领导干部这个“关键少数”,推动依法合规经营投资理念深入人心,在解放思想中统一共识,在学习讨论中凝聚智慧、在依法合规中推进工作,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正确履职尽责、落实保值增值责任的政治担当。二要加上“保险锁”,坚决不踩追责“雷区”。特别是此次纳入追责范围的17种情形,具有很强的针对性。各层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履职,学会在监督下工作,在约束下规范发展,增强活力和市场竞争力,真正做强做优做大。三要筑牢“防火墙”,持续树牢风险防控意识。要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不断完善全面风险防控体系,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集团公司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能力,坚决防止出现国有资产损失和其他严重不良影响,为集团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。

通过此次专题学习,使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对《办法》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和理解,进一步引导其树立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,坚持职业操守,依法合规经营,正确履行职责,规范经营投资决策行为,推动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,提高经营管理水平,保障国有资产安全,促进集团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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